“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并强调加强农村互联网信息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擘画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崭新图景。
一、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擦亮为农服务“金字招牌”
供销合作社作为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组织,具有独特的组织体系和网络优势。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意味着这不仅是激活一个老系统,更是为乡村振兴构建一个强有力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改革的着力点在于“深化”。这要求供销合作社彻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要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面向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加快基层社改造,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真正让农民成为合作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另一方面,要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在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传统业务基础上,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金融、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新业态,实现从单纯的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
通过深化综合改革,供销合作社应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新农村建设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 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弥合城乡“数字鸿沟”,赋能智慧农业
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农村互联网信息服务,意在将数字红利引入广袤乡村,不仅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更深刻变革农业生产和管理模式。
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首先要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要持续推进光纤宽带、5G网络、数字电视等信息基础设施向乡村覆盖,降低网络资费,提升信息服务质量和可及性,让农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这不仅是填平城乡“数字鸿沟”的基础,也为各类基于互联网的为农服务应用提供了可能。
在此基础上,更重要的是推动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在农业生产环节,要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应用,发展智慧农业,实现精准播种、智能灌溉、病虫害远程诊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在农产品流通环节,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打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通道,借助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新模式,减少中间环节,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还要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便捷的天气预警、市场行情、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医疗教育等服务,让信息真正惠及民生。
三、 协同发力:新农村、新征程下的融合路径
供销合作社的“网点”优势与互联网的“连接”优势相结合,能够在服务农民上产生“化学反应”。供销社遍及乡村的经营网点,可以作为农村互联网信息服务落地的重要载体。例如,可以将基层供销社网点升级改造为具备电商服务、信息服务、代办服务功能的农村综合服务社,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数字化带来的便利。供销社可以依托其广泛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组织体系,建成运营覆盖乡村的电子商务平台,帮助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并举,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系统化、精准化的战略把握。这要求我们把两项改革任务统筹结合、一体推进,在组织体系上重塑供销合作社,在技术手段上引入互联网,使服务农民的组织优势和技术优势有机融合,最终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引领农业、农村、农民在现代化新征程上阔步前行。